【成语】: 公报私仇
【拼音】: gōngbàosīchóu
【解释】: 【解释】:假借公事报私人的仇恨。
【出处】: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卷二十九:“汪知县公报私仇,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,装在我名下,要加小的死罪。”
【举例造句】:昏君乱相,为别人公报私仇。★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逮社》
【拼音代码】:gbsc
【近义词】:挟私报复、官报私仇
【反义词】:克己奉公、奉公守法
【歇后语】:法官审冤家
【灯谜】:法官审冤家
【用法】:作谓语、定语;指报复
【英文】:avengeapersoninthenameofpublicinterests
【故事】: